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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

更新时间:2018-04-17 11:5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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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气等自主验收部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根据国务院《建设项目管理条例》(2017年修正版)和环境保护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有关规定,2018年4月11日,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组织召开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会。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工程建设单位(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设计和施工单位(溧阳市建远环保机械设备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广西荣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并特邀2名专家(名单附后)组成。验收组现场查阅并核实了本项目建设运营期配套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与运行情况,经认真研究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项目概况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位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矿区中心地理坐标:东经东经:108°09′13",北纬:23°01′34",矿区面积为0.1088km2,开采标高+364.74~+140m,另外租用矿区北面旱地0.0434km2作为工业场地,项目新建矿山道路860m。采取山坡露天开采方式,开采建筑用石灰岩矿50万t/a(为19.23万m³/a),产品为瓜子片14.86万t/a,石子29.84万t/a,石粉5.07万t/a。
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1个采石场、一条860m运输道路、办公生活区、机房、破碎站石料堆场、临时堆土场、截洪沟、排水沟、2个沉淀池、2个化粪池、喷淋措施、3套布袋除尘等。该工程项目建设和环评内容基本一致。
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59万元,占总投资比例7.18%。
(二)项目变更情况
2014年9月24日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与浙江鑫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了《南宁市采矿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2015年2月2日浙江鑫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并于2015年9月30日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南环审[2015]75号),同意项目建设。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建设。2016年11月1日浙江鑫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转让协议。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转让申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1月3日在网上进行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转让的公示。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
二、三同时”落实情况
2015年2月2日,浙江鑫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委托浙江瑞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并于2015年9月30日获得南宁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批复》( 南环审[2015]75号),同意项目建设。
2016年11月1日浙江鑫琦爆破工程有限公司与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签署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转让协议。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3日向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申请采矿权转让申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7年11月3日在网上进行了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采矿权转让的公示。南宁市中泰矿业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29日获南宁市国土资源局采矿许可证。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于2015年10月开工,于2016年12月20日竣工,并于2017年3月投入试生产。
三、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一)废水治理
1、洗车废水流入旁边的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洗车平台洗车不外排。
2、场地淋溶水、项目场地初期雨水、机修废水和矿区初期雨水经厂区内设置的排水沟收集后流入西侧沉淀池沉淀,沉淀后待晴天用泵泵回厂区工业用水水池内用于场地降尘用水。
3、目前矿区内有职工25人,其中有 25人住在矿区内,年工作250天。该项目日常生活用水量约为7.5m3,生活废水产生量约为 6m3。由于废水产生量较小,该项目生活污水经2个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周边耕地进行灌溉。
由于两个化粪池容积较大,废水排口未有废水排出,且废水产生量少,不是主要污染源,故本次不对废水进行监测。
(二)废气治理
1、有组织废气
一级破碎粉尘、二级破碎粉尘、三级破碎与再破碎粉尘、整形和筛分粉尘、制砂及筛分粉尘:采用封闭式装置,粉尘废气经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排气筒排放口外排废气颗粒物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
2、无组织废气
项目对运输道路、采石场定期进行洒水降尘、下料口安装喷淋、传输带采用全封闭措施、转运加盖篷布及喷淋以及降低下料高度等措施减少无组织颗粒物的排放。
验收监测结果表明:无组织废气厂界上风向1个参照点和厂界下风向3个监控点无组织颗粒物、二氧化硫均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监控点最高浓度限值。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期间,对环境的影响较小。
四、验收总体意见
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在建设和试生产期间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和环评内容基本一致,建设和施工过程中未造成环境污染和投诉事件,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的环境保护设施和措施基本落实,污染物排放符合相关要求。经过现场监测与调查,项目基本符合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条件。验收组成员一致同意南宁市西乡塘区双定镇秀山村岜面山石灰岩矿项目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但须同时落实以下改进和建议:
(一)严格按照报告要求,加强对粉尘与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理。
(二)加强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管理,保证各项环保设施的稳定运行,确保各类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附验收组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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