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刁江流域隘口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刁江流域隘口段重金属污染综合整治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
建设地点:广西自治区河池市金城江区西环路 448 号
建设单位:河池市金城江生态环境局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0年9月11日-2020年10月10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邮政编码:547000
联系电话:0778-2596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