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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非固体废物部分)

更新时间:2019-08-28 15:4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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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荔浦市荔城镇五里村银子坳
建设单位:桂林普光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宋春明
联系电话:15802844684 
自主验收意见.pdf
文件类型: .pdf 73cc74f3125055842f88c6fd905da5b1.pdf (817.21 KB)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报告表(非固体废物部分)公示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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