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荔浦市管道燃气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荔浦市荔城镇五里村银子坳
建设单位:桂林普光天然气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表、自主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9年8月28日-2019年9月27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 系 人:宋春明
联系电话:15802844684